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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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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作者:张家界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8 08:13:30

商标成功申请仅仅只是商标运营的一步,而对商标的细节管理,决定商标是否能够长久的运营下去,今天就来谈谈张家界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一般情况下一个商标申请下来的时间大概是一年半左右,而如果遇到其他情况的话则可能需要几年以上的时间,再加上商标是每十年进行一次续期的,所以商标流程的时间跨度比较长,这就导致了申请人很有可能已经更换了电话,留下的联系电话早已成了空号,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地址早已更换,而商标注册的地址却还是原来的地址。

有些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是因为自己的主体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了,与商标注册地址不一至了,也没及时告知帮助他们代理商标注册的机构,也没有及时向国家商标局及时提出变更申请,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商标注册人或地址不及时变更影响太大了,希望大家可以重视。

近年来,随着商标代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个别代理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采用一些违法手段招揽业务。现对一些商标代理违法案例进行剖析,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一、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淆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事先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称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委托其申请商标注册,进而诱导受害企业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点评: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一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字号都需要用商标注册进行保护,虚构企业字号或版权事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二、对外宣传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名义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为招揽业务,在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自制文书材料的抬头上印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字样,同时在其网站上宣传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在经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点评:目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仅需在地方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是属于虚假宣传。

三、以商标受理申请混淆商标核准注册,以虚假的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业务时口头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期合作达成协议,商标注册成功率达到98%。代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点评: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个别商标代理公司口头承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实际合同签订的却是商标注册受理通过。

四、利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网站企业简介中宣称该公司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专利局首批指定成立的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之一,经查实,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处以1万元罚款。点评:企业的网站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使用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

五、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在我市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案例:济南某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我市租用场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通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宣称其为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员工名片、工作牌上标注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点评: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如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经营行为,否则即构成无照经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人们也认识到,判断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先前申请的商标相似是一个难题。一旦被商标局判定为相似,将被驳回,申请费将白白损失。任何商标都有风险。图形主要取决于商标局评审员的主观判断。具体的成功率还取决于你的商标的整体设计,这与图形和字母无关。但在查询精度方面,文本查询将更加准确。商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R表示注册;在商标上使用时,表示该商标已经注册,享有法律保护。商标行业解释客户的常用方法是:提交申请并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可以标注商标;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标注R。如何防止商标被抢注?被抢先后怎么办?

防止商标注册的有效办法是尽早注册自己的商标,因为一旦被他人抢注,就很难收回;如果被他人抢注,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3个月的异议期,5年争议期),利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明对方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注册该商标,属于恶意不当抢注,撤销对方注册商标,同时申请自己注册的,这部法律时间长,风险大。更简单的方法是协商商标的转让。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与商标冲突企业名称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审查的原则是不复制本地企业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审查的原则是不申请注册前与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因此,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企业名称权(或企业名称权)仅在当地有效。商标权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有与他人商标文本完全相同的企业名称的,不得恶意使用该企业名称;恶意使用该企业名称,并在指定的招牌或者广告上显著标注字样的,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否则,正确使用企业名称或者诚实信用使用企业名称,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申请日,从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计算,即商标局在备案表中所涵盖的日期。当天之后提交的同类及其他类型的同一商标将被驳回,这是事先申请的原则,因此这个日期对于商标申请来说非常重要。商标的法律保护应当以注册在先为原则,即同一商标只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以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论处。但是,其他人先前使用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注册的除外。根据2001年新的《商标法》,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一样,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个人所有的小型私营企业,建议以个人名义登记。优点是一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不会改变。个人注册地址相对免费,不需要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所以注册卡不需要跟在注册人经营的企业后面,企业名称必须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注册。营业执照一经变更,必须到商标局换发《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合伙企业,建议以企业名义注册,因为商标是合伙企业共同拥有的。除特殊情况外,大企业按正常做法以企业名义申请。相同或相似商标的问题是业界公认的难题。

商标认定既有一般原则和规则,也有很大程度上的个人主观意志。近年来,大多数商标异议案件、商标纠纷案件和商标纠纷案件都来源于同一商标或类似商标的不同判决。除了掌握一些一般的原则来学习如何判断商标的近似性(这些材料中有很多,如中国商标注册和保护)在公司的档案中,可以自己发现和阅读,我们就应该注意经验的积累,问你是否不明白,不提出判断,一起讨论,一起改进,我们可以独立判断要注册的企业,招标人判断相似的可能性有多大,注册的风险有多大。仅用文字注册的称为文字商标,仅用图形注册的称为图形商标。文字商标一经注册,使用时字体不能随意更改;图形商标一经注册,图形样式不能随意更改;文字与图形一起注册,称为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注册后,不能随意改变组合方式。否则,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情节最严重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注册时未指定颜色的,可以使用任何颜色;商标注册时指定颜色的,在使用中不得改变颜色,否则也是违法行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具体的程序,从如何填写和选择各类商品,到商标图形的大小和提交多少份等,如果不注意,商标局可能会更正或不予受理。判断你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你之前申请的商标相似,也是一个公认的难题。一旦被商标局判定为类似,你将被驳回命运,白赔申请费。

实践证明,被评估出来的商标价值已被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接受,通过国内外企业界实践,商标评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有利于企业:

(1)有利于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据统计,全国有数十万合资企业,而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企业微乎其微,其中评估商标的企业更少。粗略估计有几百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因为现行财务制度把商标、技术改造等无形资产投入的资金作费用处理,在帐面上没有反映。我国有一家规模较大的钢铁公司在股票上市时,因为帐上未列出,也未适时进行评估,故而商标的使用价值未列入总资产中。

(2)有利于商标注册权的管理和保护。

通过评估可以有效地维护和协调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商标评估后,企业可以在对外合资,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方面作价入股,商标在转让、许可使用以及索赔方面,可以按价值进行处理。

(3)有利于了解企业自身实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通过评估,企业可了解商标的“含金”量有多少,潜力有多大。商标价值越大,证明其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市场占有率越大,越受消费者的欢迎。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效地利用品牌战略,更好的创造名牌开拓和占领市场。在评估过程中对无形资产的商标价值应当依法科学地评估,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适当,引用资料,数据要真实、合理、可靠。同时,还应有序地进行。

我们认为只有商标专用权变动或者在商标活动中需要时,必须适时对商标价值作出评估,否则影响其正常活动影响产权交易,造成无形资产流失或者共享。对商标价值评估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种情况应该进行评估:

(1)商标专用权的有偿转让,即产权的转移;

(2)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需要使用的商标;

(3)成立股份公司需要商标作价入股;

(4)签订商标有偿使用许可,需要对商标许可使用费作价;

(5)企业联营兼并需要使用商标;

(6)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确定其专用商品价格;

(7)企业发展需要对商标价值评估;

(8)其他国家规定需要对商标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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